法库专利代理机构的可靠性
企业注册商标的步骤,申请人用企业的名称作商标时,企业名称中必须含有显著部分,而且,作为商标申请的企业名称应与申请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名称完全一致。那么企业注册商标的步骤是怎样的?
1、注册准备,选择注册方式:一种是自己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另一种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服务。在注册前,更好先找一家比较权威的查询公司,进行注册前的查询,以减少沈阳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把握性。
2、如何准备资料,包括商标图样,申请人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递交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商标注册申请书。
3、开始企业商标注册申请。
4、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申请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按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
5、申请日的确定,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的日期为准。接下来就是商标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三个程序。
6、领取企业商标注册证。
商标查询是指沈阳商标注册申请人亲自或者委托商标代理人通过商标网上查询商标注册情况,以了解其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程序正在注册。申请前的商标查询是商标注册申请的重要环节。查询结果虽然没有法律效力,但可以使商标注册申请人充分了解,减少盲目注册的风险。
因此,可以大大降低成本,争取更多的商标注册申请时间。
一、检查同一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是否注册或使用了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以增加商标注册成功的概率。
二、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可以变更、调整或者放弃申请。
三、查询商标注册,避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
四、及时开展商标查询,了解商标注册申请进展情况,确保商标注册和使用的知名度虽然商标查询不是必要的程序,但在商标注册前进行商标查询确实可以提供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商标查询分为注册前查询和注册后证书查询。
由于从商标注册到许可证取得的过程中都包括对商标的正式审查,如果在实质审查和前期申请中有相同或更大的商标,那么商标可能会被驳回,这给企业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如果代理商告诉你,商标注册100%成功,如果是,你就被骗了。
由于在商标查询中存在盲目搜索的空白期,即在商标注册申请前6个月,没有人能够找到商标申请信息,那么在6个月内可能会有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因此商标注册并非100%成功,但对商标代理人进行专业的查询分析和评估,可以为您规避很多注册风险。
注册商标有效期(十年)满前,希望继续保有原商标在商标到期前提出申请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具体步骤为:
一、准备申请书件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注册证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3、直接到沈阳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续展规费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展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续展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一、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沈阳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商标注册人应向商标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及时申请补发。
二、办理途径和流程
(一)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申请。
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申请。提交方法详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
(二)申请人可到以下地点办理:
1.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直接到商标局办事处办理。
3.到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
4.直接到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相关受理窗口是否开展相应受理业务,请向相应的商标受理窗口咨询。
各商标受理窗口地址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中国商标网首页“常见问题解答”栏目或者“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和地方商标受理窗口汇总表》。
(三)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三、申请材料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
2.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直接办理的,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件,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证明文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注明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5.商标注册号应按照《商标注册证》填写,一份申请补发一件《商标注册证》。
6.共有商标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
7.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四、缴纳规费
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补发商标注册证规费为500元人民币。
五、领取《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证》遗失的,如补证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直接寄发《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破损的,申请人在提交补发申请时应将《商标注册证》交回商标局,如补证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寄出《商标注册证》。
(一)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将直接寄发《商标注册证》。因《商标注册证》被邮局退回的,可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并应提交以下书件:
1.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2.领证单位介绍信;
3.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六、注意事项
1.请认真阅读申请书背面填写说明。
2.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以上内容于2018年11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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