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设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
办理沈阳商标注册续展的途径有两种,分别是: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2、商标续展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注册商标续展办理有哪些格式?续展的文件格式只有一种,即《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申请注册商标续展的流程有哪些?1、准备商标续展申请书件:《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提交商标续展申请书件: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3、缴纳商标注册续展费用:每件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如果是在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商标续展申请书的具体说明:(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5)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异议的商标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因此,尚处在异议、异议复审、异议复审诉讼中的商标,已到商标续展期的,可以在有效期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我局将根据异议、异议复审或诉讼的最终结果决定是否核准续展,如商标最终被不予核准注册,我局将对续展申请不予核准,申请费用可以办理退还。
近两年国家经济不断的发展,很多怀揣着梦想的额创业者不断涌现,但是创业道路艰辛是家喻户晓的事情,很多创业者在创业初期难免会碰到各类问题,其中创业者面临最多的就是工商注册的问题,创业者想要成立公司,就必须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而工商注册代理公司就在这方面,为创业者解决了创办公司的初期烦恼。创立公司的之前,创业者需要了解的信息:
1、自2015年10月1日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后,不再发放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新办理的营业执照,承载了原来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工商部门通过实时、自动、即时赋码的方法,按照核准的先后顺序,对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发放加载全国唯一、终身不变的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
3、“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通过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息,对于已有统一代码的,使用统一代码进行查询;对于尚未换发新营业执照、没有统一代码的,使用注册号进行查询。
4、名称预查询系统是指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上设立名称自助查询模块,通过技术手段,将原先只能通过工商专网查询的名称库中已受保护的名称信息,定期转换至自助查询系统;申请人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时,可通过自助查询模块,对拟使用的名称进行自助查询和筛选,初步确定是否符合名称登记的相关规定,从而提高名称申请一次性通过率,缩短名称登记周期。
5、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市场主体进行工商登记时,应当提交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以前,我们工商注册住所(经营场所)都需要第三方材料证明。比如,有产权的,你要提供房产局发放的产权证;租赁的,要提供租赁合同,房屋所有人还要提供房产证;其他情况,则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杨卫东告诉记者,改革后,对于实行集中办公或住所托管的市场主体,登记时可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的信息材料作为住所的使用证明。
原《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新《商标法》在此基础上增加一款:“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在知识产权律师陈家金看来,增加此条款的目的主要是防止将他人已经在先使用的商标抢先进行注册。此修改在原有规定基础之上,进一步加大了对已使用但未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更加有效的遏制频发的商标抢注现象。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自愿注册原则,理论上又承认了未注册商标的合法性,因此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就产生了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两种不同的商标形式。对于未注册商标,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可以获得保护,主要体现在《商标法》第十三条有关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第十五条禁止代理人、代表人抢注以及第三十一条有关禁止恶意抢注等条款。这些规定对于保护未注册商标起到了一定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和打击了不断增加的“抢注”行为。
但是,近年来侵犯未注册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很多抢注人并不具有明显的不正当手段,有些可能确实对未注册商标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情况并不知情;但也有些恶意抢注人为了规避法律,通过空壳公司申请注册商标。这些问题加剧了未注册商标遭受仿冒和抢注的严峻形势,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对这些问题又难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去制止在后商标申请人的商标申请行为。一旦在后商标申请人抢注成功,由于理解不同,部分地方又执行绝对的注册商标保护制度,未注册商标使用人马上就会面临商标侵权带来的停止使用和损害赔偿的法律风险。这样的风险对于在先使用且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明显不公平,凸显出我国对商标在先使用权人保护的不足。
因此,针对这一当前社会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在新《商标法》中设立商标在先使用权制度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还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办理沈阳商标注册申请呢?答:商标注册不能在工商局办理,现在工商局不管商标注册的工作,商标注册申请等相关业务都是隶属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负责的。其他的任何机构或者知识产权公司都需要在商标局备案,然后才具有商标代理资质的。公司注册商标,可以有两种途径:1、去北京商标局大厅直接办理。(费用偏高,费精力)2、委托商标注册公司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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